未成年依法不得購買菸品,但校園旁的零售店,恐怕成為買菸漏洞!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全台6個縣市,10幾家距離校園3分鐘路程的零售店,菸品展示用有色框架突顯,價格標籤還刻意製作成彩色的,藉此吸引顧客目光,根據菸害防治法規定,菸商刻意陳列,最高很可能吃上5萬元罰鍰!
TVBS記者鍾佩瑜:「校園周遭不到3分鐘路程,附近零售店展示的菸品很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零售店菸品展示區,特殊框架突顯,有色膠框吸引顧客目光,就連價格標籤,都刻意製作成彩色的,對應菸盒外觀顏色,讓人不注意也難,誇張的是,這些店距離國中小學只有200、300公尺那麼近。
國中生:「不會(被影響),因為很噁心。」記者:「怎麼說?」國中生:「本來就不喜歡菸的味道。」
很多學生還有自制力,就怕未成年的孩子,容易被「菸品展示」影響,民眾檢舉,雙北市、桃園、台中等6個縣市,10幾家學校附近的零售店,菸品陳列太超過,很容易讓孩子掉進菸品的陷阱中。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菸品或菸品容器的展示,是以提供消費者有關於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認知』為限,也就是有一個必要性的要求,任何超越這個範圍,就是宣傳促銷,就是我們法律所禁止的。」
根據菸害防治法規定,菸品只能單包展售,但菸品公司疑似游走法律漏洞,刻意誇張、明顯展示,最高可罰5萬元,其實南部已經有一家零售店被開罰,民間團體只希望政府拿出魄力,立即修法,禁止菸品公開陳列,減少下一代被菸品誘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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