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專院校近年來校長爭議事件頻傳,引發高教工會呼籲大學法進行改革。其中包括文化大學校長王子奇短報缺額美化招生數字,卻仍可能續任校長;僑光科大前校長楊敏華於二○一九年利用職位之便,協助兒子取得學位而被教育部開罰,但董事會並未另外處分。高教工會認為,現行私校校長遴選制度存在嚴重缺陷,建議修法增加教職員生同意權,以防止校園淪為民主禁地,確保校務管理更加透明公正。

台中僑光科大前校長楊敏華曾協助兒子楊正以外籍生身分,在短短兩年半內取得學士及碩士資格,甚至成為該校應用英文系約聘講師。此事件曾遭教育部開罰五十萬元,楊正的學位也被撤銷。楊敏華對此表示不服,強調自己是依照大學自主體制運作,對於這樣的裁罰感到不平。高教工會指出,雖然楊敏華沒有連任校長,但董事會並未對其做出任何懲處。
另一起引發爭議的案例是文化大學校長王子奇於二○二四年八月被揭露短報缺額,教育部對此開罰四十萬元並減扣文大招生名額。然而,王子奇目前仍有可能續任校長一職,引發各界質疑。

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批評,許多大學董事會為了生存或圖利,會刻意尋找「學官兩棲」的人在退休後擔任私立大學校長,這種做法缺乏正當性。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也指出,現行大學法對私校校長遴選的規範是由校長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後送交教育部,這種機制使董事會直接掌握校長能否續任的權力,完全不民主。
針對這些問題,高教工會提出修法建議,主張私校教職員生應在遴選程序中透過同意權投票參與決定校長人選。目前立法院各黨團已提出相關草案,希望透過修法改革避免私校成為民主禁地,讓民主的光能夠進入私立學校,確保校園治理更加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