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長輩注意!新竹市政府自8月1日,啟動「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補助」方案,只要符合條件的長輩們,經醫療院所診斷需配戴助聽器者,單耳補助最高5,500元,提升長輩生活品質。

列冊低收入戶 65歲以上長輩、原住民55歲以上符合條件長輩
自8月1日起,凡是竹市列冊低收入戶的65歲以上長輩、原住民為55歲,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有聽覺機能障礙、須配戴助聽器,皆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政課申請,符合資格者,單耳最高補助5500元。
兩對象可補助 已領身障輔具補助「4年僅能申請一次」
社會處補充,若是為竹市列冊低收入戶長輩,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二類(聽覺機能障礙者);經診斷聽力損失45分貝至110分貝,並檢附6個月內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正本,也可申請補助。此外,若已領有身心障礙者輔具助聽器補助,同一耳位,4年內僅能申請一次,詳細資訊,可電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社會處詢問。
申請步驟一次看
- 申請人須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低收入戶證明。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5歲至65歲原住民須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印章。
4. 身心障礙證明第二類(聽覺機能障礙者)或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其聽力退化損失範圍45至110分貝,並開立6個月內的診斷證明書與聽力圖正本。
- 社會處發函通知符合資格。
- 申請人前往合格廠商購買助聽器,並先行繳付全額費用。
- 申請人於核定公文日期起三個月內,檢附以下文件,包括:填寫請款表與領據、核定公文、助聽器購買發票或收據正本、郵局存簿封面及印章,至社會處請款。
- 撥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