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罷免投票要上班?勞動部揭「2準則」:出勤應加給工資
- 責任編輯:樓冠陞
- 發佈時間:2025.07.25 15: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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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罷免投票日需上班,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出勤亦應加給工資。(示意圖/TVBS資料照)
明天是罷免首波投票日,勞動部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若勞工出勤也應加給工資。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明天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24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於明天投開票。
勞動部今天表示,明天已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
勞動部說,所稱放假「1日」是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工資。
另外,勞動部表示,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勞工,本來就可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會另給假。
勞動部也提醒,行使投票權為公民權利,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且由於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因此該放假日也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勞動部表示,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權益。(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