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習慣在倒車時自動亮起雙黃燈,後來才發現此設定違反規定,並表示路邊停車時會先打方向燈再打雙黃燈。討論引發許多網友回應,指出倒車檔位連動雙黃燈並不合法,驗車時會被要求拆除。警方說明,正確做法應先打方向燈,倒車時使用倒車燈,違規者可被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提醒駕駛人留意相關規範。
有網友在論壇Mobile01分享,自己習慣倒車時啟用雙黃燈,且原廠車輛也設有此功能,但驗車時卻被告知不符合法規。他進一步說明,平時路邊停車會先打方向燈,再補上雙黃燈。此經驗引來不少駕駛討論,反映許多人對燈號使用仍存疑問。
針對倒車時雙黃燈問題,許多網友指出,倒車檔連動雙黃燈屬於台灣廠商加裝,原裝進口車並未設置此功能。有網友表示,「我家車子有裝倒車時閃雙黃燈的設定,驗車被要求拆下」,也有人說,「那些倒車閃雙黃燈都是台灣廠商安裝的,原裝進口車根本不會有那些東西,驗車不過很正常,檢舉魔人硬要檢舉也是可以的。」

關於路邊停車時燈號使用,警方及多數網友皆建議,應於接近停車格時先打方向燈,再搭配煞車燈,以提醒後方車輛行車動向。有網友明確指出,「在接近停車格打方向燈,再搭配上煞車燈,後方駕駛就能知道你要停車了,亂打雙黃燈後面駕駛反而不知道你要幹嘛」,「考駕照路邊停車時打雙黃燈,看看監考官會不會扣分。」
新北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依交通部函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駛入慢車道、路肩停車格停車或臨時停車,或駛出路外(如加油站、停車場、轉向進入私人用地等)時,該車輛行為仍應屬有變換車道、轉向或減速暫停等情況態樣,仍應使用方向燈。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也曾宣導,汽車路邊停車應先打方向燈,倒車時使用倒車燈以提醒後方人車注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駕駛人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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