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假日,高雄旗津總是湧現人潮,就有在地居民,看準停車位的「高需求」,將自家騎樓當成停車場,以3小時1百元租借給外地遊客,甚至還會沿途招攬客人、帶著客人到「車位」停車,雙方都已經觸法;除此之外,市區也有不少店家,會將騎樓貼上公告,表示不得隨意停車,否則就要上鎖,強勢手段也已經違反刑法。

旗津居民vs.車主:「要停車嗎?你們這邊怎麼算?三小時100元。停在哪邊啊?我帶你去那邊停。」
跑在前面不斷用手招呼客人,等到車子停好,再收取1百元停車費,原來高雄旗津的在地居民以3小時1百元的價碼,將自家騎樓租借給外地遊客。
記者徐郁惇:「雖然旗津三路上就有停車場,不過到假日時段總是一位難求,就有在地居民把自家騎樓當成停車場租借。」
附近住戶:「有車位可以停就好了,3小時1百元也沒多少,對不對。」
附近住戶:「因為這邊停車位不夠,(遊客)一定會去那邊停的啦。」
交通局主秘王志綱:「私人不得擅自占用或經營,也無權收取費用,若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如占用道路進行商業活動,得處行為人新台幣1千2百元至2千4百元。」
除了旗津出現停車亂象,高雄市區還有不少店家將騎樓圍出範圍,只限定顧客或員工停車,而記者直擊,就在三民區同盟二路一間健身房外貼著店家公告,若是隨意亂停車,車子就會被上鎖,得要付「停車費」才能解鎖,但業者說沒有收過任何費用。
業者:「我們也只是張貼,但沒有真的...沒有真的跟人家收過或是上鎖。」
非當事律師洪紹倫:「若騎樓所有權人發現有違法停車的情形,應立即通知警察,而非自行上鎖、或是破壞、或是收費,否則將有民事侵權行為,或是刑法毀損罪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