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日台夫妻,在桃園租了一棟3層樓透天厝,簽了五年合約,但其間,屋子出現漏水、壁癌等狀況,多次找房東處理都沒有結果,因此決定提早解約,但還沒與房東達成共識,就自行搬離,並寄件歸還鑰匙,期間陸續收到,房東的提告訴訟,金額更是高達78萬元的賠償金。

租客安小姐:「我們忍到我們自己有錢,在搬離的時候我們跟他說我要搬家。」
夫妻承租桃園3層樓的透天厝,簽下五年合約,從112年3月1日到117年2月28日,合約約定每年租金都會做調整,第一年收取2萬1500元,第二年收取3萬元,後來因為漏水等問題,決定解約,指控後來被房東提告。
租客安小姐:「他跟你約了點交他沒有來,之後我們搬離了就接到一連串的訴訟,例如說我們沒有搬離,我們破壞物件或者是說我們租金未繳,先是支付命令先是一個月的租金,再來七八月兩個月租金,再來變成22萬31萬51萬,到現在變成78萬。」
從背包裡拿出厚厚一疊訴訟單,安小姐表示有約好要退租點交,但當天房東沒現身,因此將鑰匙放進信件裡寄還,但今年4月,房東申請強制執行、房屋歸還。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房東為了要屏蔽他們的資訊,甚至禁止他們發言以及各種相關的一些,我曾經擔任書記官,然後所以我認識很多法院裡面的這些人,然後來這樣子恐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