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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搜刮信箱「偷拿信」住戶怒!不只竊盜還涉2罪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林義邦 趙立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16 18:1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6 20:48

台南歸仁區,有一名女子,常在社區裡搜刮信箱裡的信件,住戶就抱怨,水電帳單也被拿走,不小心漏繳,律師說,其實不只涉犯竊盜罪,還可能因為信件有姓名地址,違反個資法,拆開信件翻閱,更會涉及妨害秘密。

圖/TVBS

 
左手拿飲料,粉衣女子靠近信箱,伸長手臂拿走信件,又繼續向前走,盯著另一戶住家的信箱,前後到處張望,等路人走了,再迅速拿走露出一半的信,住戶調出監視器傻眼了,信件不翼而飛,竟然是被人偷走。

附近住戶:「我有看到她在拿信,我說不行,妳要拿去還人家。」

附近住戶:「用那個信件,她去抽人家的信,她還回應我,妳有看到嗎,回話很精明。」
 

鄰居們都知道這號人物,粉色上衣女子年約30到40歲,常出沒在台南歸仁區,住在社區10多年了,經常蒐集家家戶戶信箱裡的廣告傳單,最近雖然搬到約1公里外的住家,還是經常回來走動,甚至偷拿信件被住戶發現。

附近住戶:「有跟她母親說,妳女兒都會出來偷拿信,她媽也沒辦法。」

附近住戶:「有可能會造成人家困擾,有時候人家寄信,不只是廣告傳單而已,有時候是電話費、信用卡之類。」

 
如果拿的是傳單,沒有收件人姓名地址倒還好,但如果是水電帳單、公務機關來信,被有心人士偷走,不只涉犯竊盜罪,如果拆開來偷看,更可能涉及到「妨害書信秘密罪」。

律師李茂增:「竊盜罪之外,因為上面會有收件人的姓名跟地址,因此也會涉犯個資法第41條,非法蒐集他人的個資,另外如果竊取信件之後,回去把它拆開,還會構成刑法315條的妨害祕密罪。」

只要沒有正當理由,違反本人意願拆閱信件,無論是家人、同事或社區管理員,都可能涉及刑法,更何況這回,住戶不在家,信無緣無故消失,可千萬別一時好奇,吃上官司。

 


#信箱#竊盜罪#個資法#妨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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