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在地名店「劉江便當」開了超過40年,有著多家分店而且每家都有開發票,14年前,創始店老闆的弟弟,學完手藝,打著相同招牌也開了一家,但沒有發票,相同品項還便宜5元,近日國稅局找上門,他們突然改成「劉便當」,連招牌都換了。

顧客:「要有發票啊,印象中都有,這是基本。」
哥哥開了「劉江便當」成為創始店老闆,生意好到開了三家分店,全部都有開立發票,而弟弟學完手藝,原本也打著一樣劉江的名號再開一家,營業14年疑似面臨繳稅問題,近日改成「劉便當」,招牌特地把字塗掉,全部更新。
劉江本店員工:「要報稅,要發票,就都是問題。」
劉江分店:「討論之後就改名了,不是國稅局建議,這種東西很敏感。」
雖然名字一樣,菜單、甚至菜色也幾乎相同,但店家開立發票的標準,主要是每月銷售額得達到20萬元,才會強制開發票繳稅,為了避免爭議,弟弟決定改名字繼續營業,但也因為不用繳稅,兩家店的價錢出現差異,相同品項,創始店貴了5塊錢。
顧客:「講不一樣不知道。」
劉江分店:「(改名客人會不會有疑問?)肯定有人問,但不能接受就換別家。」
國稅局則說就算連鎖店也是看各家規模以及營收,只要營業額標準不到就沒硬性規定得開發票,並不是掛著同個招牌,就繳出相同稅金,但突然改名,也讓顧客一頭霧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