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5日)網傳國光客運內部公告指出,原定昨發1月薪資,因政府補助款播發作業流程影響,導致拖欠。交通部公路局今(6日)重申,所謂「政府補貼未如期核撥」說法與事實不符。
公路局表示,歷年春節期間國道客運優惠補貼款申請,均在連假結束後,由客運業者依實際營運資料提送各區監理所審核後撥款,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國光客運尚未提出114年春節國道客運票價6折優惠相關資料申請撥款,該局已聯繫該公司儘速彙整售票資料提出申請,監理所收件後審核無誤,約1週即可撥付補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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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表示,國道客運運價原則每2年檢討一次,由公會聯合會蒐集各業者意見後向提出申請,上次檢討調整為去年5月,國光客運公司如對於運價有相關意見或建議,即可於今年蒐集相關營運數據資料向公會反映,請公會於明年運價檢討時提出,會依規定程序審核並依業者實際營運資料來檢討運價是否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