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線型人行道上,竟然出現樓梯,引發部分民眾不滿,認為影響行人安全,但當地里長幫忙緩頰,說這三家店,20幾年前為了防止淹水,才把一樓的門往上做。今年6月劃設人行道時,也配合縮小樓梯、改成活動式。但北市交工處強調,放東西在人行道上就是違規,最高可開罰2400元,將會到現場了解狀況。
突然出現個樓梯有點突兀,但再看看這設置的地點,還是在標線型人行道上,有網友說這人行道一下窄一下寬,最窄的地方連推車都過不去,看起來很奇妙。
民眾:「還是不適合放架子會比較好,這樣會影響到行人走的地方。」
民眾:「我自己覺得它滿靠邊的是好像還好,對,只是滿酷的,沒想到看到它距離地面那個高。」
樓梯就出現在,北市民權東路二段巷弄裡,三家店都有鐵樓梯,但其實是同個屋主,樓梯是因為20-30年前常淹水,才會設置,而標線型人行道6月才完成,屋主也有做出讓步改善,把樓梯大小縮小1/3也做成活動式,里長也坦言的確很兩難。
北市松江里里長蔣築諠:「(屋主說)20年30年前就有,那為什麼沒有被發現,可能是以前車子都擋著,你又不能說不給它樓梯,讓他進出屋內,那你有了樓梯又類似像路霸那樣子。」
按照現行法規,道路堆積或置放等等足以妨礙交通的,必須要清除或者是開罰1200到2400元,沒有即時清除或者是行為人不在,就會被當作是廢棄物清除,交工處也強調在畫標線型人行道前,有跟里長等人溝通過,但要怎麼解還得再討論。
北市交工處設施科科長黃俊翰:「必須要淨空,不能擺放一些私人物品,那我們在這個禮拜,我們會再去了解一下,地方的一個實務情況。」
樓梯擋路會挨罰,但拆了又沒法進店門,標線型人行道意外釀成兩難局面,接續交工處也只能和屋主里長,好好坐下來談找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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