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進入投票最終決戰,新光金控今(9)日舉行股東臨時會,有股東在討論案上再度提出對換股比例不滿意,目前雙方換股決議以台新金0.672股普通股加計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新光金1股普通股,有股東質疑辛種股對股東們來說是否不太公平,以反對新新併為首的大股東林伯翰今日也出席股東會,對合併案提出異議,並訴求2重點。
新新併反對派為首的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今(9)日在討論案上提出異議,林柏翰表示,雙方換股比例有用「辛種特別股」,但這特別股是有到期日,有利率、債的性質,股和債是不同的東西,請大家不要混淆。林伯翰特別補充兩大訴求:第一、未來公司如何存續,合併就是兩隻大象無法共活,這根本就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未來合併後公司要何如續存,這是有疑慮的;第二、特別股為債的性質,未來如何突破這是公司要考慮的,且這也是合併案從未有過的結構,呼籲金管會不要此門一開,未來都比照這樣辦理。
此外,也有股東質疑辛種特別股是否會對小股東們不公平,對此,新光金控總經理陳恩光回應,新新併的換股比例並非單一案例,之前也有併購案用到特別股,只要要特別說明的是,特別股有兩種,一種是從發行人角度看,分為債息和股息,三年後必須連本帶利歸還,但從投資人角度來看,就會像是「類定存」一樣,三年後就會拿到連本帶利,類似現金流,且以1.66%股息來看和目前儲蓄利率差不多,但不像特別股這麼高,我認為是合理的特別股規劃。
另名股東則質疑,合併這麼大的案子怎麼會只找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目前看起來只用市價法去計算,這對新光金股東很不公平,因為不動產都沒有計算進去,如果用資產法這算起來就不一樣。這名股東更喊話在場其他股東,覺得價格不合理的話就趕快提出來,現場還引起其他股東拍手表達贊成。新光金委託律師則回應,如果股東要主張利益,對議案反對,可以填股東異議申請書,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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