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名駕駛行經松山區的路口,右轉後沒多久,就被巡邏員警攔下,說沒有禮讓路人,這讓他相當困惑,拿出行車紀錄器喊冤,強調視線中真的沒有看到人,如今警方出示監視畫面,的確有行人在轉彎後出現,現在駕駛已經申訴,誰對誰錯將由裁決所判斷。
當場被員警攔下,讓他相當困惑。
投訴駕駛vs.警方:「怎麼啦?不是有行人嗎?她離你那麼近欸,右轉我剛剛看,我先看對面左轉機車,所以我有先踩煞車,我沒有看到內側有行人,我有先看右邊沒有人,我真的沒有看到她啊。」
投訴駕駛:「(員警)告訴我說你沒有看到路邊有人嗎?我當下是嚇一跳的,因為我真的沒有看到路邊有人,(警開)未停讓行人的罰單給我,然後我當下也提出聲明異議跟申訴。」
強調當下很傻眼,但員警沒有提供密錄器,他只好收下罰單申訴,現在警方也提供畫面,表示開罰有據,從監視畫面中終於看到行人,在白色轎車轉彎同時也走上斑馬線,駕駛認為這已經超出視線範圍。
投訴駕駛:「警員是在我的後方,也許他有看到人正要衝出來,但是我的車頭或我人的視覺,已經通過斑馬線,我沒有辦法去觀察跟看到從側面出來的人。」
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所長陳奕安:「違規當事人若認為有未違規事實,可依規定申訴,本分局將依法辦理。」
行人走進視線死角,這到底該怎麼禮讓?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如果是行人先走上斑馬線就有路權,車輛必須停下禮讓,但如果是車輛先開進斑馬線裡,則是行人要停下,如今監視器影像,沒有拍到完整的斑馬線,到底路權是誰的?駕駛申訴後將由裁決所判定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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