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氣象署最新颱風消息,今年第10號颱風「珊珊」雖預估不會對台灣的天氣造成影響,但可能會在下週一(26日)起直撲並貫穿日本關西、四國等地,屆時可能會造成航班受到延誤或取消,提醒近日計劃旅日的民眾多加留意。面對這樣的天候突發狀況,旅客們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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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因素無法出國
根據我國《民法》第266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直白來說,若遇到不可抗因素,旅客可不需付團費給旅行社,若旅行社已預收團費,旅客也得依同條法律第2項規定,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若不是選擇跟團,而是委託旅行社代訂機票、飯店的「機加酒」旅客,雖然屬於旅客自行出國玩,但彼此之間仍有委任契約的關係,因此不會因為無法出國而給付不能。若真碰上此情況,旅客可再次請旅行社協助退訂,同時返還訂購機票、飯店的支出。
至於純「自由行」旅客就比較不同,機票方面因與航空公司之間的契約屬於「旅客運送契約」,故原則上可按照《民法》第266條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但下榻飯店部分因涉及外國法,故每個國家皆有不同的規定,建議旅客應主動聯繫當地飯店、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因素滯留國外
倘若是在國外碰上天災等不可抗因素該如何解決?若旅客是購買旅行社套裝行程的話,可參考《民法》第514-5條規定,若在途中遇到不可抗因素得變更行程,但過程中所減少的支出,需返還給旅客,而滯留在國外所造成的額外支出,也同樣應由旅行社承擔。
若是向旅行社購買「機加酒」的旅客,礙於旅行社的責任只有代訂飯店與機票,故若因天災縮短行程,雖可向飯店請求返還取消住宿的錢,但若因此滯留國外的話,額外的住宿費用則需要旅客自行解決。
有些旅行社業者會以「折抵未來行程」的方式將旅費退還,但若從《民法》角度出發,業者此舉雖符合法規,但消費者並無接受折抵的義務,仍可要求業者返還現金。但一旦業者有在事後詢問消費者並取得同意折抵的回覆,雙方就達成和解契約,消費者便只能接受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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