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私立幼兒園1日新學期第1天,發生家長接送抱錯2歲幼童事件,市府教育處認幼兒園有疏失將裁罰;抱錯小孩家長事後無交代原因,警方也認無違法未再調查;事後雙方小孩都已轉學。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特幼教育科長黃媛楟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某私立幼兒園1日發生家長接送抱錯2歲幼幼班幼童事件後,要求幼兒園進行調查報告;報告中,園方在開學日未製作家長接送卡,且第一時間未依規定核對接送家長身分,確實有行政疏失,將依法裁罰,園方已解聘當天幼兒教保員。
黃媛楟指出,報告中,抱錯小孩的父親並沒有明確交代原因,且雙方家長都到派出所備案,經警方查抱錯小孩父親車輛的行車記錄器,過程中,被抱走幼童並未受傷害,警方初步認定也無違法,並無法強制這名父親說明原因。
黃媛楟表示,事後,抱錯小孩的父母,以及小孩被抱走的家長,彼此都覺得很生氣,均將小孩轉學,不想再回到原幼兒園上學。
這家幼兒園1日新學期第1天,老師也是新上任,當時是傍晚放學時間,小孩都急著要回家,幼兒園表示,當下教保員聽錯1名父親要接送小孩的名字,誤把另一名小孩交給這名父親,而這名父親也沒有確認,就開車將小孩帶走,還帶去買雞蛋糕。
幼兒園後來發現這名父親抱錯小孩,立即打電話告知,要求馬上將小孩帶回幼兒園,這名父親回到幼兒園時,在園區門口遇到要接送被抱走小孩的阿公、阿嬤,雙方因此還發生言語上衝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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