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中獎號碼公布 網友同張中兩次卻僅能擇一領」 財政部日前公布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她有一張發票先是中了200元,後來又同時中了雲端的500元,興奮之餘卻發現,獎金並不能加總,只能擇一領取,讓她直呼:「只有我現在才知道嗎?」
這名網友指出,財政部發票中獎號碼公布後,她隨即打開載具程式查看,結果幸運中了兩張200元,由於當時雲端還沒開獎,她便期待還會有中獎機會。沒想到其中一張中200元的發票,竟然又同時中了雲端獎500元。 但她卻發現就算同一張發票中了兩次,最後獲獎金額依然只有500元,而不是700元。直到上網查詢後,才明白原來當兩邊都中獎時,只能擇一領取,因此感到相當可惜。
這則貼文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一張發票只能領一次很合理,而且也幸好你有等不然還少拿三百」、「往好處想,200變500,多賺300耶!」也有人表示:「當然是二擇一啊,就像政府補助學費一樣,不可能補了17,500元,又可以補軍公教等等之類的補助,一定是選高金額的。」更有網友直言:「我一直以為中了就不會再中雲端獎了,原來可以兩種都中,你也算是天選之人了!」
事實上,除了規定發票同時對中多數獎項,只能兌領一個獎項為限以外,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發生下列11種情況也不能領獎:
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已註明作廢者。
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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