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7月15日起明定房東不可以隨意調漲電價,但新竹有民眾曬出房屋業者公告,7月18號後簽約或續約的房客,租金調漲500元,另外加收設備維護費300元,等於一個月租金貴800元。專家也說,儘管新政策限漲電價,仍有其他管道轉嫁費用,沒什麼實質意義。
民眾曬出房屋業者公告,7月18日後簽約的新房客和續約者要調漲費用。雖然電費由一度5元調回3元,但每月租金調漲500元,還加收電梯設備及飲水機維護費300元,也就是說,如果套房每月租金是8千5,就會變成9千3,等於調漲約一成。不過7月17日前簽約或,續約的租客不受影響。
當事租房民眾:「我只是覺得政府這個政策滿白癡的,你管了電費,也沒有說不可以增加其他費用,這條法律沒用,增加大家困擾而已。」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我是覺得,內政部他推的這些政策,其實都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還是有別的名目轉嫁,要罰也沒有人力稽查。」
實際致電當事業者,強調須回報上級才能回應,而崔媽媽基金會說,目前沒收到其他投訴,新政策上路,房東還是有其他管道,可以轉嫁費用,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租屋族依舊要付出高昂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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