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家開發票的鹽酥雞,生意好得不得了,6年前舊店址被「大洋僑果」公司買下,但公司指控,洪姓老闆當初謊稱「家境困苦、母親拾荒」,讓他們同意無償借出舊店面,但洪家人卻轉租,因此多獲利700多萬,控告詐欺,但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判決不起訴。
現炸鹽酥雞撒上胡椒,想吃這一味可不簡單,因為點餐要叫號,外界估計年收入破2千萬,生意好得不得了,還被國稅局盯上開發票,卻現在卻被大洋僑果公司指控裝窮騙店面,涉嫌詐欺,但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
當年洪姓老闆白手起家,靠著母親獨門配方,抓住顧客的胃,但一開始打基礎的店面,6年前被老牌公司大洋僑果標下,當初協議無償把店面借給洪家人使用,但不得轉租,事後大洋橋果指控,洪家人謊稱家境貧苦、母親拾荒,他們才會同意無償借土地。
大洋僑果董事長特助張子平(2012.06.26):「他(洪姓業者)真的就是搬到隔壁去,而且把我房子轉租給人家,我想把我房子要回來,他就不承認轉租。」
大洋僑果公司指控,洪姓老闆花4000萬,在隔壁買房開新店,舊店面轉租滷味店,6年多賺700多萬,台北地院認定洪老闆違約轉租,判賠500萬,舊店面也得還給大洋橋果公司,但刑事詐欺部分,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人氣鹽酥雞靠口味和創新打響招牌,這回又因官司再度登上媒體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