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日預告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新增「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讓身心調適成為請假事由。該假別已於42所高中試辦,試辦期間規定每學期最多可請3天,且請假期間不能領全勤獎。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肯定此舉,但強調試辦草案的配套措施仍需完善,以確保政策能達成預期效果。
教育部表示,為協助學生覺察自己的情緒,於短期心理不適時,平衡身心狀況,自111年7月起即開始進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之研議,自113年3月起依各校意願開放高級中等學校試辦,目前共42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表示,增訂身心調適假是為了協助有輕微心理不適、心理困擾的學生調整心情、平衡身心狀況,渡過短期心理不適,並促進教師、家長的重視。每次請假必須以半天或一天為單位,不能請一節課或兩節課,高中職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補考期間都不適用,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之證明。
青民協指出,教育部應檢視本學期各校試辦的情況,包含請假的學生人數、後續關懷輔導措施等等,也可參考各大學目前辦理情況,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例如「台北大學」設計在學生請心理假的當下,系統就會寄出「關懷信件」,信件裡會有諮詢專線、紓壓方法,也會有學校諮商的預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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