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年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行政院日前正式公告相關修正條文將自30日施行,讓網友狠酸「大違停時代來臨」。對此,交通部長李孟諺表示,因停車設施不足因此修法調整,但違規仍可罰款,呼籲民眾守法。
立法院會5月三讀修正通過,明定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
1. 駕駛手持行動電話。
2. 手持、吸食、點燃香菸駕駛。
3. 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大型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5. 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臨時停車。
6. 併排臨時停車。
7.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違規停車。
8.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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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諺今(30)日出席蘇澳港旅運中心啟用暨郵輪首航典禮,受訪時強調違規都還是可以罰款,違規仍要處罰,警方可直接告發,目前新制僅是局部調整,主要因為停車設施在興建上不足,供需失調下檢舉,造成檢舉量很大,警力處理上有困擾,因此在修法上調整,但還是呼籲民眾守法,還是有罰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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