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0年討論《再生醫療雙法》今(4)日三讀通過, 衛福部醫事司列出再生醫療法4大重點,包含針對「非醫療機構」執行相關廣告相關處分達2千萬元等;而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支持再生醫療雙法通過,有法令為基礎,以提供再生醫學與細胞治療的生技產業發展的基礎,讓生技產業可以大展拳腳,生技醫療也能成為未來台灣發展國際醫療的亮點。
《再生醫療法》的通過,衛福部醫事司強調4大重點:
二、再生技術管理:明定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之範疇、執行醫師之資格及應向病人充分說明相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以確保再生醫療之安全、品質及有效性。
三、細胞源頭管理:細胞操作執行機構及細胞保存庫,應對組織、細胞提供者進行合適性判定。
四、加重罰則:因再生醫療之執行影響病人生命、身體或健康甚鉅,除加重對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或為再生醫療廣告之處罰至最高2千萬元外,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得沒入其執行再生醫療之設備及再生製劑。
台灣醫療健康產業卓越聯盟基金會、台灣醫院協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也同步聲明「支持《再生醫療雙法》,開創台灣醫療兆元產業。」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再生醫療雙法通過持支持態度。「再生醫療雙法」歷經多年審議,今天法案終於通過,代表兩個重要意涵,第一是有法令為基礎,以提供再生醫學與細胞治療的生技產業發展的基礎,讓生技產業可以大展拳腳。
第二個意涵,再生雙法通過,讓台灣的再生醫學與細胞治療等生技產業,有機會持續投入資源提升研發及技術能力,代表台灣除了半導體和機械製造產業之外,生技醫療也能成為未來台灣發展國際醫療的亮點。
通過雙法比上次修正的法令,有許多包含組織細胞的來源規範,以及政府讓再生醫療的治療成效更公開透明,都進一步在法令中做更嚴謹的規範。
洪子仁認為,考量到安全有效的範圍中,讓再生醫療治療成效都能公開透明,讓社會大眾清楚明瞭,「這是很重要的里程碑」;期待未來再生醫療業者能與醫療機構、臨床醫師在細胞治療領域上,透過案例的累積,每年定期向大眾公開報告,以清楚了解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成效為何,嘉惠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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