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不滿,到陽明山二子坪遊客中心,因為行動不便又忘帶輪椅,和遊客中心租借,也答應會在時間內歸還,但旁邊另一名人員卻說,超過15:30不能租借,讓民眾不滿明明營業時間到16:30,為何不能租,雙方發生口角,對此陽管處說明,外包販賣部人員出於好心,想提醒超過15:30租借可能來不及還,但可能語意不清,釀成誤解。
民眾氣炸了,無奈質問服務人員。
租借輪椅民眾家長vs.販賣部人員:「推他走一段路,馬上還你也不行?我沒有說不行,我說15:15,明明就是你剛剛不借我們,我沒有說不借。」
記者張蕙纖:「民眾為什麼這麼生氣呢?他當時就是帶著行動不方便的兒子,來到二子坪這邊(想去)無障礙步道,(到遊客中心)想要租借輪椅,但是人員跟他說,一下子是可以借,一下子又說不能借。」
5/11下午15:33,民眾到二子坪服務中心借用輪椅,男員工說可以租借,但要16:15歸還、或是隔天還,民眾回覆沒問題會準時,但另一名女員工卻突然跳出來說,已經15:30了,輪椅不外借。
當事租借輪椅民眾:「租借輪椅過程中,讓人家非常不愉快,這樣會導致看得到、又吃不到的感覺。」
後續民眾就真的沒租借輪椅,爸媽自己去步道,而他留在原地,但越想越不對勁。
當事租借輪椅民眾:「16:30要求我們16:15分還,問題是15:30而已,連借都不讓我們借。」
陽管處副處長黃秀萍:「這個行程一般要一個小時以上才有辦法,如果沒有在15:30以前借,大概都還不回來,在用語上面,大家對於理解可能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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