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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接受另一半「冷戰」多久?過來人列6罪狀:很多都媽寶

編輯 黃潔文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6/04 07:3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6/04 07:38
伴侶之間冷戰是常有的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伴侶之間冷戰是常有的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伴侶間朝夕相處,爭吵摩擦難免。近日有民眾提問,大家能接受和另一半冷戰多久,又是多久就算「默認分手」?對此,就有人直言,會冷戰的很多都是「媽寶」,並列出6大罪狀。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3公社」發文詢問,「各位覺得跟伴侶冷戰多久就算默認分手了?你們能忍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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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發文。(圖/翻攝自匿名3公社臉書)

話題一出,網友們超有共鳴,分享看法「需要冷靜(不會歹面相看)可以一天,冷戰(不理不睬)就完全不行」、「沒有擔當的做法」、「超過一天我就會分手了(前提是對方的問題)」、「冷戰只會讓我越想越生氣,一定要講清楚」、「記性不好,超過三天大概就忘了有男朋友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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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人直言,會冷戰的很多都是媽寶。(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其中,更有人指出,「會冷戰這種建議不要交往,直接斷。因為太幼稚、情勒、沒肩膀、自私,通常媽寶,會跟你借錢、不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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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吵架#冷戰#媽寶#自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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