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論文代寫事件層出不窮,據統計,教育部於2021至2022年間開罰共11件個案,其中一案為當事人曾女於網路上刊登論文代寫廣告,遭教育部開罰70萬元,怎料法院卻認為引誘證據不足,判其免罰。教育部今(25)日對此說明,敗訴主因為曾女刊登爭議廣告是在《學位授予法》修法前,目前已修法防堵漏洞,未來會持續加強學校師生學術倫理及誠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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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裁判書指出,曾女於2018年間在網站刊登「文案撰寫、小說撰寫、填詞、論文代寫」的人才介紹,違反《學位授予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教育部依法裁處曾女罰鍰70萬元。事後曾女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撤銷處分,教育部為此提出上訴,但近日最高行政法院仍維持原判決,曾女確定免罰。
對此,教育部解釋,由於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曾女刊登爭議廣告時,《學位授予法》尚未修法針對以廣告引誘代寫學位論文等行為予以處罰,加上該僅有付費會員享一定期間內與客戶連絡權利,而曾女非付費會員,因此認定其沒有繼續利用該網頁招攬客戶用意,駁回教育部的上訴。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代寫論文廣告多刊登在境外平台,不受台灣法律規管,且代寫服務提供者與委託者聯繫方式追查不易,教育部不具刑事警察權,無權調閱資料,導致裁罰困難。
為尋求解決方式,教育部已會同相關單位和專家研擬改進策略,目前朝加強平台業者自律、學生學術自律兩個面向優先處理,除了發函各校加強校內師生學術倫理、誠信教育外,也請相關平台業者協助向民眾宣導,刊登論文代寫廣告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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