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論文抄襲事件連環爆,桃園市長鄭文燦、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等人陸續遭撤銷學位,外界關注學術倫理把關議題,國立台灣大學近期公開教務會議紀錄,會中正式修正碩博士考試相關規則,除規定考試委員至少一位須為所外委員,也增列畢業生必須繳交「學倫原創聲明書」,才能取得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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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近日公開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紀錄,修正通過《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其中第5條新增條例,碩博士學位考試中,除了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以外,其他委員人數規範,所外委員至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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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基於學位論文品保管控,會中也修正第9條,畢業生應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至於常見碩博士論文設定「不公開」,為利學術流通,台大也明訂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除非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經指導教授與系所主管認定者,學位論文可以延後公開,不公開期限最長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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