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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起 販賣「涼菸糖」也要開罰!

記者 張倍綺 / 攝影 黃建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28 18:2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距離菸品防制法新法上路只剩2個星期,新法規定,連菸品造型的糖果、點心或玩具也都禁止,五六年級生小時候就有的零嘴涼菸糖,也成了「禁品」,因此廠商趕緊修改包裝,就怕違規恐怕得吃上5萬元罰單。

重現懷舊的柑仔店,少不了這款香菸盒造型的涼菸糖,還有出水果口味的香菸糖果,甚至是一根根香菸造型的口香糖,幾乎只剩下老街裡才找得到,因此在台灣故事館裡頭,銷售排行第一名。台灣故事館行銷副理邱瑋珍:「目前都是五六年級生的顧客群,那如果還是沒辦法符合現行法規的話,可能我們會做下架的部份。」

仔細看,其實五六年級生印象中的涼菸糖,廠商已經改成「涼喉糖」,裡頭的糖果變短,幾乎看不出菸品形狀,水果口味這款,右邊是舊包裝,菸盒才有的貼紙拿掉,品牌logo也換成水果圖案,就是要避免違規,因為1月11日以後,販賣菸品形狀的糖果、點心或玩具,可以罰3000,製造商更可以罰到5萬。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林清麗:「在國際上也就是有報告,證實它是誘導、引導兒童、青少年,去接觸菸品的管道之一。」

栩栩如生,網路上香煙造型產品可多了,像蛋糕算點心,確定不行,可罰5萬,手機或零錢包,可以算玩具開罰嗎?還有爭議空間,但如果上面明確出現「菸的品牌」,就會被當成「菸品廣告」,賣家最高可以罰到50萬,主要是避免小朋友從小接觸菸品形象,喪失危機感,新法實際上路後,恐怕還是會引起不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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