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竟然也能成為出養和收養嬰兒的平台。台中縣一名不孕婦人,收養過程到處碰壁,讓她想透過網站,幫助相同處境的夫妻,結果一個月媒合10對不孕的夫妻收養小孩,也間接幫助許多未婚媽媽。對於這種私人的媒合行為,社會處表示,沒有收取仲介費,就不違法,但私人媒介收養,審核不當的話,很可能會出問題。
部落格板主葉泯暄:「媽媽疼,媽媽愛妳喔!」
葉小姐溫柔地幫女兒拍痰,房間內擺滿各式用品,光是吸鼻器,就有四種。葉泯暄:「人家都這麼痛生下小孩給我們,應該都會更愛她吧。」
葉小姐結婚3年不孕,收養這個小寶貝過程艱辛,她上網分享經驗,部落格意外成為出養和收養平台,裡面清楚紀錄每對夫妻的背景資料,還有等待收養的寶寶相片,不過擋人財路,曾經遭到恐嚇。葉泯暄:「妳是不知死活喔,我知道妳們家住址,妳出門走路注意一點。」
收養小孩一般是由夫妻向兒福聯盟申請,上完課程後評估媒合,再由法院裁定,裁定前會先請社工訪視,然後追蹤輔導;而葉小姐在部落格幫忙媒合,一樣由法院裁定結果,社工訪視,但後續追蹤,得靠她個人。葉泯暄:「還是會盡我的能力把關。」
台中縣社工科長王麗馨:「機構會針對收出養雙方,進行評估把關,增進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親子關係的品質。」
葉小姐憑一人之力,1個多月媒合十對夫妻收養小孩,儘管她不收仲介費,行為不違法,不過牽涉層面廣,社會處還是會介入了解,社福單位也建議民眾,選擇政府委託的機構,減少反悔等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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