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腰椎盤突出,到中國醫開了2次刀,但這個月5日手術結束後,他拿到一張自費同意書,上頭雖然簽著他的名字,但卻不是自己的筆跡,向醫院反應卻沒有人處理,讓他只能報警提告「偽造文書」,醫院則回應,事前都有跟當事人溝通,對於是否有「偽造文書」,沒有多作回應。
王先生因為腰痛,發現腰間椎間盤突出,在台中中國醫曾經,動過兩次手術,分別是去年5月,跟今年7月份,他拿出診斷證明,都是水冷式雙探針,椎間盤燒灼成型手術,明明是一樣的手術,這次卻自費多出「2萬5千元」,而他事前還完全不知情。
投訴人王先生:「你要認知說這一個沒有簽,等於我也不能進去做手術,所以到底是誰簽的,那以後如果我這筆是他簽的,是如果我有(發生)問題是找他嗎?」
王先生開刀完發現,其中一張自費同意書,他根本沒看過卻有簽字,比較7/4跟7/5,2張同意書簽名字跡不同,其中一邊的影像,也沒有拍到人臉,王先生說4日晚上,他人在病房根本沒簽文件,事後報警,對醫院提告偽造文書。
投訴人王先生:「警察叫我去,還叫我寫20遍自己的名字,我怎麼寫都寫不出,他在上面簽名的這個樣子,醫院平板一定有檔案嘛,肯定有檔案的嘛,不給就是不給,死都不給。」
王先生透過警方了解,當天值班人員,是一名黃姓護士,但他認為院方不提供資料,懷疑只是找人來頂罪,另外他表示自己目前,因為這筆爭議款項,醫院告知沒付清就不能領藥,對此中國醫也聲明,事前都有詳細溝通說明,再取得相關同意書簽署,會再進一步跟當事人了解情況,對於是否真的有偽造文書,還是沒有正面回應。
中國附醫聲明稿:
王姓男子近期於中國附醫接受自費手術治療,聲稱其自費同意書簽署遭醫院人員冒簽,非自己親簽,7月7日出院時,卻以突然以多一筆費用(其實每筆主治醫師有解釋及當事人簽名)而質疑本院,本院經查證,聲明如次:
1.本院人員絕無代簽情事,三份同意書簽名,經查均為王姓男子在連續時間內親簽完成:「手術同意書」簽名時間為22時20分46秒,「麻醉同意書」簽名時間落點為22時21分10秒,「自費同意書」簽名時間落點為22時22分11秒。(請參閱附件為上述三件同意書)
3.基於以病人為中心理念,雖沒結帳,也以掛帳讓方式,當事人可以先領藥出院但王男拒絕領藥,絕非院方因此不提供病人所需藥品。王男聲稱無法透過APP慢性病處方箋領藥,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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