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越來越多民眾在確診後3個月內,又出現快篩陽性的情況,但指揮中心日前未將此認為二度感染,引發爭議,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目前「重複感染」的定義已有在專家會議上有彙整文字意見,將以「1到3個月內症狀惡化」、「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且Ct值<27」2條件做認定,無須做基因定序。
羅一鈞指出,二度感染部分,會以「重複感染」的名詞去解釋,專家會議中已有彙整相關意見,會以症狀、臨床檢驗條件合併去定義,如1到3個月內要認定為重複感染,就需要具備症狀惡化的條件,如果只是無症狀,或和原先確診的症狀相比無明顯惡化,不能算重複感染。
第二條件則是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且Ct值<27,如有達到2條件即是可符合重複感染定義,就無需基因定序,除非有相關需求,可再由醫療院所送檢體到實驗室定序去釐清有無感染變異株。不過此政策,還有後續通報系統、申報碼、投藥流程等配套要修訂,將等所有配套完成後正式公佈。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