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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第2劑疫苗 教育部建議同廠牌、間隔4至8週

責任編輯 胡孟歆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6/19 12:40
最後更新時間:2022/06/19 12:40
教育部指滿5歲至11歲學童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建議仍以相同廠牌施打。(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教育部指滿5歲至11歲學童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建議仍以相同廠牌施打。(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教育部近日發文指出,滿5歲至11歲學童接種第2劑COVID-19疫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建議仍以相同廠牌疫苗完成兩劑接種,間隔時間4至8週以上。

教育部近日發函給各縣市政府和國小,提醒有關滿5歲至11歲學童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作業準備事宜,經考量國內疫情並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兩劑疫苗建議間隔時間由原來12週調整為4至8週以上。

 

教育部表示,基於目前尚無兒童族群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因此建議兒童族群以相同廠牌疫苗完成兩劑接種,但特殊情形(如第1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應情形等)下,可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關於5至11歲學童第2劑疫苗接種,教育部提到,莫德納疫苗接種由地方政府視接種間隔時間規劃啟動;輝瑞兒童疫苗自6月22日起協調安排或指定合約醫療院所辦理接種,但6月下旬適逢期末考,之後則是暑假,請學校與衛生單位協調規劃提供兒童接種第2劑疫苗。

教育部說明,接種作業可採「校園集中接種」及「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模式執行,針對在學學童,由地方政府請學校先行調查校園集中接種意願,提供疫苗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給家長,由學校回收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
 

在校園集中接種當日,教育部也請學校調整課程內容,安排靜態活動,疫苗接種後2週,減少激烈教學活動;學生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可申請疫苗假,不列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天),必要時可延長。(中央社)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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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新冠肺炎#教育部#疫情#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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