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即日起住宿型長照機構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快篩陽性比照確診個案開立治療用藥,降低中重症風險,此新制回溯至5月5日適用。
鑒於近期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維持國內病例監測及防疫採檢量能,指揮中心修訂確診病例定義,改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等3類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新制訂為5月12日起實施,以維持採檢量能。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為降低長照機構確診者密切接觸者中重症風險,快篩陽性即可投藥治療,不用比照其他3大對象等到12日,適用確診者居家照護各項給付規定。
另外,針對網傳「中重症個案才可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說法,羅一鈞澄清,無症狀輕症個案只要符合65歲以上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經醫師處方口服抗病毒藥物就可使用;中重症個案則由醫師評估最適合各類治療藥物,如瑞德西韋或類固醇等,中重症很少會用到口服藥。
羅一鈞說,據指揮中心統計,目前已使用約1900多人份口服抗病毒藥物,分別為輝瑞1200多人份、默沙東700多人份,已簡化領用口服藥物流程、增設各縣市應變醫院、專責醫院及核心藥局配置點,提升藥物取得可近性。
近日陸續配發口服抗病毒藥到全台57家核心藥局,開放有重症風險因子的居家照護民眾用藥,降低中重症風險。媒體詢問居家照護送藥到府服務人次,羅一鈞表示,已從社區藥局配送約37人份口服藥,實際開立應該更多,將與健保系統合作,建立開藥碼以利勾稽統計更具時效性。
新北市政府宣布,即起新北市如有學生快篩陽性,學校得比照確診個案處理,政策早於中央「快篩陽性即確診」5月12日時程。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快篩陽性是「確診」或「視同確診」,恐有法律問題,若僅是出現快篩陽性者啟動停課或清消,「要早1、2天上路也沒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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