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今天表示,有取得隔離通知書的居隔者以及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的家屬,可申請每人每天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可線上申辦、紙本郵寄或至縣府臨時聯合服務中心臨櫃辦理。
澎湖縣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並不是所有接受隔離者都能領到補償金,而是隔離期間,未領有薪水和未違反隔離規定,才得以申請,若在隔離期間有違規事項或每日領有薪資或報酬者,皆不得申請;至於「無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亦不得請領。
縣府指出,民眾接受隔離者,必需持有衛生主管單位開立的完整隔離通知書。此外,若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如12歲以下兒童、身障者、失智、失能第2至第8級而須請假,或因照顧居家隔離者而無法工作的家屬,也可提出補償金申請。
縣府表示,衛福部今年3月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受隔離及照顧者,發給每人每日防疫補償金1000元,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在受隔離結束日起2年內,可採線上(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紙本郵寄或臨櫃向縣府社會處提出申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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