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起放寬入境檢疫期,雖然縮短變成只要10天不過得自行做兩次居家快篩,指揮中心呼籲為落實具有感染風險對象之追蹤管理,請民眾於執行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於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對於未回報檢測結果者將加強追蹤查處。
指揮中心表示,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及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今日零時起(確定病例研判日期、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均縮短為10天,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為2次(第3天、第6-7天各1次),檢測結果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指揮中心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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