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多個縣市今天上午大停電,勞工面臨停電無法工作,勞動部今天說,如果是外部供電造成勞工無法工作,因不可歸責於雇主,是否給薪應由勞資雙方協商。
全台上午9時左右無預警傳出停電消息,各地都有民眾回報停電災情,範圍包含雙北市、苗栗、台中、台南、高雄,有許多勞工當時已在公司上班,在無電可用情況下,勞工無法進行工作。
公司因為停電、勞工無法工作,薪水應該怎麼給?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勞動部過去曾發函釋說明此情況,他舉例,如果是外部供電造成的停電,像是今天大停電的情況,因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是否給薪必須由勞資雙方協商。
不過,如果是內部供電造成的停電,黃維琛表示,公司經營管理不當、造成停電,這是可歸責於雇主的,因此雇主仍必須給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