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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立」踩線?外交部推銷啤酒 網列法條質疑:帶頭違法

編輯 張晏慈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24 22:38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24 22:38
外交部貼文圖中有許多酒類引發爭議。(圖/翻攝自外交部臉書)
外交部貼文圖中有許多酒類引發爭議。(圖/翻攝自外交部臉書)

立陶宛因為允許台灣在首都維爾紐斯設立台灣代表處,遭到中國大陸一連串外交、經貿施壓,許多食品和酒類飲料業務外銷受阻,轉向台灣發展,我國外交部也賣力宣傳相挺,不過卻遭網友質疑外交部踩紅線「帶頭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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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今晚在臉書PO文指出,「今年聖誕節,我只想要挺立,圖中的飲品,都是來自立陶宛的沃福斯「Volfas Engelman」,瓶瓶滑順入喉,這樣優質的產品,很難想像會有打不進的市場。但還是有,從十月份開始,中國退了沃福斯不少訂單,對該公司造成損失。中國透過外交以及經濟複合式脅迫我們盟友的作為,不能接受。」

外交部貼文被質疑違法。(圖/翻攝自外交部臉書)


外交部提到,好的產品,好的關係、好的盟友,我們來力挺。明天25日聖誕節是台北國際美食展開放一般民眾參觀的日子,只有一天,地點在南港展覽2館4樓,10點開始,讓我們來用新台幣下架所有立陶宛的產品,一個不留。
 

不過貼文照片中擺著各式各樣酒罐,廠牌清晰、還強調「滑順入喉」,鼓勵民眾用新台幣下架,雖然文末標註「飲酒過量有害健康喔」,還是引發網友質疑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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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質疑外交部帶頭違法。(圖/翻攝自PTT)

有網友在PTT發文,點出這篇貼文已經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7條,「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二、鼓勵或提倡飲酒。三、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或妨害兒童、少年、孕婦身心健康。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五、暗示或明示具醫療保健效果之標示、廣告或促銷。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並問該檢舉嗎?

底下許多人紛紛表示「快去檢舉阿還等什麼」、「這絕對是廣告或促銷啊」、「已經檢舉看台北市要不要罰」;也有人狂酸「違法亂紀這種事綠能其他人不能」、「去啊!但你可能會先被查」、「查無不法」、「你不怕被社違法逆偵辦就去啊?」不過也有人指出「你又不是直接跟外交部買,主體、客體搞清楚」、「外交部是酒商嗎,你知道廣告的定義嗎」。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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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酒類#啤酒#菸酒管理法#外交部#帶頭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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