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計畫在天母蘭雅公園,建造地下2層的公有停車場,但居民卻堅決捍衛這塊佔地1500坪的綠地和公園裡的老樹;只是官司進行到最高院,法官以居民和市府沒有契約,因而不具有打這類公益訴訟身份,駁回裁定;居民不服將,請大法官釋憲,至於停管理則表示,一切依法但會溝通協調。
跟著是居民也是律師黃先生的腳步,來到住家附近的蘭雅公園,這裡每棵樹他幾乎都能如數家珍。居民黃瑞明律師:「這7棵小葉欖仁,你看1、2、3、4、5、6、7,你看它的高度,它上面還有那麼大的鳥巢。」
位在台北市天母附近,已有30年歷史的蘭雅公園,是附近居民最愛的森林公園,但市府卻打算規劃砸下2億4千萬,闢建成地下2層的停車場,以增加187個汽車停車位。居民:「停車位非常多,根本沒有停車場的需求。」居民:「車位是夠,這邊車位足夠。」
就是不捨得為了停車位,而讓大樹倒下,居民不但拍下扶老攜幼運動的影片陳情,還同時申請假處份,結果高院裁定市府不得圍籬施工,並得進行老樹鑑定;不久後證實,公園裡確有35棵符合標準必須保護。
只是案子進行到最高院,法官認為提出訴訟的是居民,但居民並不具打公益訴訟的資格,裁定駁回。居民黃瑞明律師:「我們準備好了!要馬上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至於停管處則強調,預算已編,但會特別注意老樹問題。停管處長張哲揚:「樹保委員會,經過審議後,我們才可以往下走,如果審議通過,我們當然會蓋,如果審議不過,要怎麼改?我們會處理。」
停車位與都市綠地,都許多人來說都很重要,但要怎麼做考驗公務員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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