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吳小姐控訴,自己因為睡覺落枕,臨時不能去上跳舞課,結果瑜珈教室業者卻告訴她,再犯一次就要扣3天的會籍,讓她覺得相當不合理。不過業者反擊說,是對方沒有主動告知請假原因,而且外聘來上課的老師,已經被放鳥很多次,才會訂下這條規定。
口氣這麼酸不是沒有原因,一覺醒來發現落枕,不能去上Zumba課,卻被告知,再犯就要扣3天會籍。
學員吳小姐:「比如說我去公司上班,我請事假,那我也只是扣當天的薪水,也不可能多扣你三天的薪水。」
吳小姐無奈地說,落枕也不是她願意,運動休閒搞得比上班壓力還大,在汐止這間瑜珈教室,上了1年左右的課,頭一回遇到這種狀況,但業者反擊說,關鍵就在吳小姐的處理態度。
瑜珈教室負責人楊小姐:「妳是不是應該要主動打電話跟我說,而不是等事後沒來,我去問妳妳才跟我說吧,妳認為這樣合理嗎,如果她有主動來跟我們講,我覺得我們不會那麼無情,一定要扣她,更何況我都還沒扣。」
業者還原情況,本來有5名學員答應會來,結果當天下大雨,突然減一、減一再減一,其中吳小姐是落枕,另一個說臨時有事,還有一個直接不讀不回。
瑜珈教室負責人楊小姐:「這個老師她,已經連續好幾個禮拜沒開成課,學生都不預約嘛,萬一沒人她好去代課,來維持她的生計,那妳如果預約之後,妳就一定要來,因為老師已經把時間排出來了。」
不過在消費者立場,請假一天卻要扣三天會籍,真的有些太強硬,消保官指出,如果屬實就算違規。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電訪):「她如果沒有來的話,原則上是可以免費補課,頂多要付一些場地費而已,場地費多少錢,業者可以約定嘛,那今天這個情形看起來,業者根本沒跟消費者約定好,變成說好像負責人她愛怎麼講就怎麼做,這樣子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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