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在食品容器的,塑膠分類編號「三號」,就是PVC,因為成本低廉且製造方便,大量被運用在日常生活中,但遇到高溫,存在環境荷爾蒙和致癌風險,甚至焚化爐燃燒時,可能會產生戴奧辛,萬一排放到空氣中,同樣對人體有危害,因此,環保署將從明年11月開始,禁止食品容器使用PVC。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會執秘謝炳輝:「PVC需要添加安定劑,安定劑裡面,有些會含有重金屬,譬如說鉛或者是鎘,進入焚化有可能會產生戴奧辛。」
並不是台灣完全禁止PVC這項材質,畢竟像是藍白拖、保鮮膜,或木製傢俱都會使用到PVC,這回要停用的則是針對,含PVC的包材容器及免洗餐具,不能填裝食品、飲料、調味品、食用油等,都是食物類的容器,其實環保署已先透過,提高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每公斤87元高價,引導業者改用替代材質,實際到超市觀察,確實大部分的食品都已換成,標示一號的材質,但近三年來PVC容器及平板包材,每年還是約有190到至380公噸,其中和食品接觸的就有80公噸。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溫度大於60或70度以上的話,可能就會開始釋放出塑化劑,(塑化劑)會造成人體雄激素減少,會影響生殖器官的發育。」
PVC成本低廉製造方便,大量被使用在日常生活中,但材質遇到高溫,有塑化劑滲入食物中的可能性,而焚化爐燃燒時,可能會產生戴奧辛,萬一排放到空氣中,恐怕會增加罹癌風險,擔憂對人體有危害,環保署才會祭出新招,乾脆食品容器全面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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