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萬中古車「發火」 車行拒退費車主怒
- 記者:王馨曼|攝影:翁士杰,林意傑
- 發佈時間:2012.05.01 12:54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記者:王馨曼|攝影:翁士杰,林意傑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買中古車,真的要睜亮眼睛,台北市一名郭小姐,去年花45萬買輛BMW中古車,想不到上路才半個月,就在國道上「火燒車」,車商眼中的90分二手車,卻出問題,郭小姐要求對方以原價買回,但車行說車已上路,而且引發火勢的節氣門電線,屬於耗材零件,不在保固範圍,消保官提醒,買賣中古車,要求保固的零件、耗材,必須白紙黑字寫清楚,以免權益受損。</p>
中古車商廣告:「泡水車,OUT,事故車,OUT。」
廣告訴求清楚,簡單明瞭,郭小姐當初就是看準車行加入連鎖行列,買車應該會有更多保障,沒想到最後換來的卻是滿肚子火。修車廠師傅:「就這裡啊,電子節氣門啊。」
引擎蓋下的節氣門,因為高溫變形,線路也燒毀,車主郭小姐拿著合約越想越生氣,花了45萬買了這台BMW中古車,想不到才上路半個月,就在國道火燒車。
二手車主郭小姐:「火整個冒起來的,那時候我也嚇到,不太敢過去。」
幸好拖吊車及時趕到,用滅火器滅火,沒釀成更大意外,郭小姐說,車行在去年12月31日交車,保固6個月,1萬公里,但1月16日,她開車回高雄到原廠鑑定,就發現水箱漏水,打算開回台北車行理論,卻感覺方向盤就越來越緊,最後整個鎖死,緊急停在路邊,白煙從引擎蓋底冒個不停。
郭小姐:「這個車他給它打90分,那我心裡想說,你給我打90分,怎麼還會火燒車。」
90分的車,卻成為火燒車,車行表示節氣門的電線走火,屬於耗損零件,不在保固範圍,能換車或是把車修好,但不願原價買回車子。
消保官說,在中古車買賣的定型化契約中,除了買賣雙方和車輛的基本資料,但消費者最必須注意保固時間和里程數,哪些零件、耗材有保固,應該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無法保障自己權益,又買車買來一肚子。</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