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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設兩岸交流研習基地 文華高中:純粹舞蹈切磋


發佈時間:2021/11/10 17:40
最後更新時間:2021/11/10 17:40
江肇國指出,文華高中校內設有海峽兩岸青少年舞蹈交流研習基地。(圖/中央社)
江肇國指出,文華高中校內設有海峽兩岸青少年舞蹈交流研習基地。(圖/中央社)

台中市議員江肇國今天指出,文華高中校內設有海峽兩岸青少年舞蹈交流研習基地,背後單位為福建省政府;文華高中表示,學生間交流,純粹舞蹈切磋。

清華海峽研究院在國立清華大學設新竹辦公室,引發爭議,教育部等部會9日組織專案小組前往調查,認定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第40條之2,將移請相關部會裁罰。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江肇國指出,台中市文華高中舞蹈班表現優異,經查其相關資訊,卻發現校內設有「海峽兩岸青少年舞蹈交流研習基地」,背後單位為福建省政府。

江肇國表示,文華高中在運動舞蹈方面表現傑出,連續10年全國決賽獲得特優,而文華高中在2014年成立海峽兩岸青少年舞蹈交流研習基地,由福建省舞蹈家協會前來揭牌;主辦單位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背後權責單位是福建省政府,而非民間自發性團體,恐怕有政治統戰的疑慮。

江肇國強調,文華高中是台中頂尖舞蹈出色的學校,與中國的交流是必須的,但教育局竟對研習基地與相關活動渾然不知,如何運作、由何單位籌備、活動內容等都應確實掌握、把關,也應配合中央政府因應清大事件,清查所有校園的跨境活動,不要讓單純的校園與藝術交流被政治統戰污染。
 

文華高中表示,自2014年開始兩岸舞蹈交流研習活動,最後一次交流在2020年1月,學校並未設立基地也無掛牌行動,僅為學生間的交流,以舞蹈進行切磋和學習,也無涉政治活動;活動前依照規定到教育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台」填報,以利掌握相關交流情形。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指出,日後將要求學校應比照「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盟約或為書面約定的合作行為審查要點」相關規定,應於合作行為簽約1個月前提報教育局審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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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華高中#江肇國#兩岸#舞蹈#舞蹈班#校園#統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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