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立院質詢時表示,有「非餐飲業者」竟然被納入好食券店家,其中甚至包含情趣用品、汽車旅館!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也坦言,的確有不精確之處,會趕緊再查核。
行政院長蘇貞昌和經濟部長王美花,對立委的提問滿頭問號,好食券理所當然用在餐飲上,但許智傑會這麼問有原因。
記者李依庭:「立委發現到好食券的網站上面,輸入非餐飲的關鍵字,像是五金百貨,或者是旅館,以及電子菸,都能夠搜尋到適用店家。」
實際到位在光華商場的商店,店內滿滿直播、收音器材,就是沒看見任何食物,但它也能在好食券網站上查到,老闆聽到一頭霧水。
記者vs.光華商場直播類器材商店廖老闆:「好食券的網站上面看到你們家,是被歸類在好食券可以用的範圍,你知道這件事嗎,不知道耶,那你現在看到有什麼感覺,就覺得莫名其妙,怪怪的,怎麼會這樣。」
除了這家店,在艋舺夜市的限制級光碟店,門外海報則直接寫著可以用好食券,店員這樣說。
看來店家也知道,「所在位置」很重要!因為經濟部解釋,只要稅籍登記是餐飲跟糕餅,會自動納入好食券適用範圍,而有其他「特別種類」,大多是因為在「市場及夜市」的範圍中,地方政府一併造冊提交,才會出現明明不是餐飲卻能用好食券的狀況。
經濟部長王美花:「難免會有一些不精準的地方,那我們現在也在跟信用卡支付業者,然後再來跟它的行業別再確認一下。」
五倍券好食券同步上路,亂象也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