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果無力一次繳清積欠的保險費,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目前有近5萬人申請,勞保局今天表示,目前已開辦轉帳代繳國民年金分期保險費,民眾可多利用。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李靜韻今天指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請領保險給付時,如果有保險費未繳清,勞保局會暫行拒絕給付,但如果有被保險人沒辦法一次繳清積欠的保險費,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分期。
不過,依照勞保局規定,國保被保險人如果要申請分期,必須符合一些規定,像是欠費應繳總額達新台幣3000元以上、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50萬元以下,但年滿65歲或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除外。
此外,分期繳納以1個月為1期,最多以40期為限,各期應繳納金額除最後1期外,原則上不得低於1000元。
為提升繳費便利性,李靜韻說,勞保局已開辦轉帳代繳國民年金分期保險費,目前可辦理金融機構為臺銀、土銀及郵局,被保險人只要填寫「國民年金分期保險費及利息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並簽章後寄送勞保局辦理,就能避免延遲繳納分期保險費、影響給付權益。
李靜韻表示,被保險人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經審核通過且每月按時繳納分期保險費就可按月領取國保年金給付,如果是生育給付則須按期繳納保險費超過領取給付總額的半數就可發給。
根據勞保局統計,目前申請國保欠費分期繳納者,有4萬9433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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