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的國、私立高中(含進修部)今天公告110學年度免試入學續招名額,總名額約1.6萬個,尚未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可參加,同時可報名數所學校,但僅能擇1校報到。
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規定,未於免試入學(含)前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均可報名;已向錄取學校完成報到手續且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後放棄者不得參加。如因特殊因素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者,仍可報名參加。
110學年度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免試入學續招有206校、提供總名額1萬6849個,尚未透過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可參加,同時可報名數所學校,如招生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續招名額,將全額錄取;若超過續招名額,則依該就學區比序積分擇優錄取,學生僅能擇1校報到。
教育部表示,已請辦理免試續招的學校,於學生報名時,至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錄取報到管理系統」檢核,確認報名學生是否已於某入學管道報到;若已報到者無法報名參加續招。
全國15個就學區核准辦理免試入學續招學校的名單、名額、簡章,可至「110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http://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查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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