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疫情持續3級警戒,移民署今天表示,針對在台停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並暫緩辦理外來人口居留證及資料異動登記臨櫃案件,待疫情舒緩後再補辦。
因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3級警戒持續至7月26日,移民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避免接觸、人流移動,以及兼顧外來人口的安全和權益保障,除對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已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的措施。
同時,入境後首次申辦居留證、在台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居留簽證及辦理居留資料變更登記等案件,也暫緩臨櫃辦理,並回溯自5月15日起實施,只要於疫情降至2級警戒的30日內,再到服務站辦理居留手續即可。
移民署指出,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台者,也可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台手續,待疫情降至2級警戒的隔天起10日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再準備相關文件到站補辦延期停留。
為簡化民眾申辦手續,移民署表示,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離台規定的外來人口,在疫情降至2級警戒的隔天起10日以內,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離境,該段期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服務站辦理離台手續。
此外,為落實人流管理,移民署說,仍將視個案審酌,針對在台有違法(規)或有因違(異)常情形而遭限令出國(境)對象,不適用上述相關措施,需依限離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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