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聯會今天表示,今年指考未規劃補考,針對確診而無法參加指考的考生提供3補救措施,包括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考試分發,考生可擇1採用,3類補救措施都採外加名額。
受到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11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延至7月28日至7月30日辦理。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宣布,指考考試期間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被匡列自主健康管理的考生,將安排於隔離試場應試;確診考生不得參加指考,也不會規劃補考。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指出,由於指考未規劃補考,因確診並依主管機關通知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的考生,就無法以指考成績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管道,因此招聯會也提出補救措施,並提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指揮中心,於昨天獲得確認。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補救措施共3類,考生可擇其中1類採用;其中,第1類為考試入學管道,最多可填6個志願,由校系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第2類是已獲今年大學繁星推薦錄取並放棄者,可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第3類是今年個人申請入學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可從中選1校系分發。
招聯會補說明,這3類補救措施都採外加名額,但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有名額管控的師培生系組等牽涉到政府人力管控的校系皆不適用補救措施。
第2、3類補救措施會直接分發,選第1類的考生須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3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也可提供今年學測成績單,由志願校系審查,如獲審查通過才會按志願序分發。
適用補救措施的考生僅限已報名110學年度指考者,因COVID-19疫情確診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而未能全程參與指考報考科目。
在通過110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管道證明文件審查(須提確診隔離治療通知書佐證)後,可於7月26日上午9時至8月2日下午5時向招聯會提出申請;經審查認定通過後,須於8月16日前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資料。
大學招聯會提醒,確診考生不得同時登記考試入學分發管道又申請補救措施,如確診考生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的指考考科,但用已考的部分考科參加110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管道時,就不得再選擇補救措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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