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今天再添10例新冠肺炎死亡個案,但其中3例是因其他原因死亡,但仍列入新冠肺炎死亡數統計。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國內採全死因認定,日後會檢討死亡個案定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國內新增10例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確診死亡個案,其中有3人都是痊癒解除隔離一段時間後,因其他原因死亡,包含2名高齡長者與1名中年男性。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案7454為一名90多歲女性,早在6月5日就解除隔離出院,卻在7月1日因心臟衰竭過世;案10719是一名80多歲男性,6月13日解除隔離出院,在29日因染上一般肺炎引發呼吸衰竭過世。
而另一名案10743是年僅50多歲的男性,染疫後因幾乎無症狀,因此在集中檢疫所隔離,6月20日就解除隔離返家,但30日出現意識改變,送醫檢查發現大範圍顱內出血,經查此個案有藥癮病史,死後檢驗管制藥物也呈陽性,死亡診斷為顱內出血,與武漢肺炎無關。
羅一鈞表示,目前國內對於新冠肺炎死亡是採全死因認定,會忠實呈現死亡數字,意即只要確診者勾稽到死亡紀錄都會被列入,並未進一步區分直接或間接死因。
羅一鈞說,國際上對於新冠肺炎相關死亡有不同定義,有些國家認定寬鬆,只要確診後60天內死亡都列入,60天後則要看死亡診斷,有些國家認定較嚴格,確診28天內死亡才列入。
羅一鈞舉例,美國是明顯因其他原因死亡,如自殺、槍傷、藥物過量等會直接排除,但台灣目前仍未排除,但未來指揮中心將會討論新冠肺炎相關死亡個案的定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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