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加上青年失業率偏高,勞動部推出4大措施獎勵青年提升職能與儘速就業,如參加職業訓練最高可領新台幣19.6萬元,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半年可獲3萬元就業獎勵等。
因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未明顯趨緩,行政院日前宣布延長全國三級警戒至6月28日,隨著畢業季到來,部分原可能投入內需消費產業的應屆畢業青年也面臨此波就業市場的逆勢環境。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即日起推出4大措施,以協助青年提升職能與儘速就業,包含「產業新尖兵計畫」、「學習獎勵金」、「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及「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長沈文麗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初步估算可協助10.6萬名15至29歲待業青年,如果是在時效內、資格符合,基本上都可以申請,目前沒有設定預算上限。
「產業新尖兵計畫」部分,鼓勵青年參加職業訓練,並引領青年投入具發展前景的政策性產業領域,最高補助訓練費用10萬元;只要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或是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的失業者職前訓練課程,可申請「學習獎勵金」,每月可領8000元、訓期最高可領取9.6萬元。
沈文麗指出,依不同產業,訓練期間可能3個月至半年、甚至1年不等,因此若學員全程參與,產業新尖兵計畫加上學習獎勵金最高可請領19.6萬元。
另外是「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應屆畢業青年(畢業證書開立日期於民國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者)提供最高3萬元就業獎勵,以鼓勵儘速投入就業市場。
在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中,只要符合「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或「111年6月30日前退役,且於退役後90天內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天,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天,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此外,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將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目前仍持續受僱中的青年,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並自今年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解釋,考量去年的執行經驗,今年新增役男在役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也符合適用對象。另外若畢業生在畢業前就已有就業事實,也放寬認定期間自去年1月15日起算。
勞動部指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15至29歲青年失業率達8.3%,為全體國民失業率的2.28倍。
勞動部因此推出「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提供青年在職訓練技能的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做中學訓練,並由資深員工擔任職場導師指導青年,補助雇主每月1萬2000元訓練指導費,最高10萬8000元,幫助雇主為後疫情時期儲備生力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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