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15)日疫情大爆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台北市、新北市進入三級警戒,禁止室內5人、室外10人聚會,如違反相關家庭聚會及社交聚會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同住家人不在此限;另外,所有宗教、社團活動一律停止,若違規也將開罰6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罰鍰。
一、全國性措施:
2.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1.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2.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3.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4.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6.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8.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9.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10.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指揮中心表示,除上述措施外,也將加強第三級警戒區域之醫療體系應變,包括擴大開設專責病房、分艙分流、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擴大臺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等。指揮中心同時呼籲,第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