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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搬離海砂屋 倒楣屋主得多繳5倍稅

記者 許甫 / 攝影 葉蒼霖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1/03 18:5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有民眾買到不肖業者蓋的海砂屋,房子剝落龜裂成了危樓,卻又求償無門。不過現在有民眾更是覺得自己倒楣,因為擔心海砂屋結構安全,全家搬出來,戶口也跟著遷出,但卻接到稅捐機關催繳地價稅,因為原本繳交自用住宅地價稅,每年只要3千多元,現在因為遷出戶口,得變更成可營利用的一般地價稅,每年得繳1萬9千多元,整整多了5倍。台北市的稅捐機關表示,其實知道規定不合理,但礙於法條,只能依法課徵。

走進已經好幾年沒整理的家裡,牆壁龜裂剝落,處處可見。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這海砂屋啊,東西都掉下來了,怎麼住人?」

天花板坍陷、樑柱鋼筋裸露,房子殘破得令人怵目驚心。當年王先生花了5百多萬,買下這棟公寓後,才赫然發現是海砂屋,求償無門忍痛搬家,卻發現禍不單行。

海砂屋屋主王先生:「遷出來之後,就叫我們補徵那些(地價)稅,繳5倍的稅金,問題是這根本沒辦法居住,叫我們繳那個稅不合理啊。」

海砂屋屋主母親王媽媽:「這個房子你敢住嗎?讓你免費住你敢住嗎?」

實在是氣不過,因為王先生全家搬離海砂屋,戶口也跟著遷走,原本每年繳交地價稅3743元,是按照自用住宅課徵千分之2;現在戶籍遷走,卻被認定成一般地價稅,可做營利用途,改課徵千分之10,得繳1萬9千多元,前後差了整整5倍多。

搬離危樓,卻還要多繳冤枉錢,幾次向稅捐機關陳情,得到的回應都是愛莫能助。台北市稅捐處財稅科長李瑛:「我們稽徵機關只能按目前法令來做,有不合理的部份,我們可以建議去做修正。」

許淑華:「針對這麼小的一個事情,都沒有辦法幫民眾去爭取,我覺得這個部份,政府不要一天到晚講依法行事。」

像王先生這樣的不能住的海砂屋,同一棟大樓就有2百多戶,全台灣更是不勝枚舉,主管機關財政部雖然是依法論法,但這不見得合理的規定,卻讓賣到海砂屋的民眾,等於受到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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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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