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長輩們就只能唱老歌嗎?各地社區里辦公室、活動中心往往會購買伴唱機,供里民使用,而這更是不少長輩的休閒活動,不過受限版權問題,像是台北市的預算就只買了5千首歌公播權,也就是唱來唱去就5千首舊歌,民眾想唱新歌卻苦無辦法。
高歌一首再一首,里民在里辦公室歡唱,不過翻來翻去,這歌怎麼就這些,而且幾乎都是有年代的。
里民vs.凌宵里長游秋蓮:「啊,雪花飄飄,北風蕭蕭。」
像是這首歌,恐怕不少90後很陌生,不信歌有多舊嗎,隨便翻翻最新的像是藝人蔡依林大丈夫、蕭敬騰王妃、徐佳瑩失落沙洲都是2009年,也就是到現在超過十年歌曲。
原來問題就出在版權,因為里辦公室伴唱機,雖然不是用來營利,但卻算是公開場合,必須購買公播權,但以台北市來說,現階段每台每年編列2千多元預算繳授權費,就只買5千首歌,換句話說如果想唱比較新的也沒辦法,但偏偏像是歌唱班或是有活動時都會需要新歌。
凌宵里長游秋蓮:「里民要來找歌就是說新歌沒有,我們就是想再灌新歌,灌新歌的話要再加錢。」
里長會這麼心慌,也是因為萬一唱了新歌違反著作權法,罰的是場地所有者也就是里長,最重廠商可索討損失的500倍。
北市議員徐立信:「市府除了強烈建議之外,另外就是說中央修法之前,也能夠主動跟業者商談。」
說白了要嘛市府增加預算買新歌版權費,要不然就是得修著作權法將里民活動除外,否則在這之前,練新歌長輩們也只能另尋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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